費城中華基督教會暨服務中心
粵語堂成人主日學
新生命與新生活I (邁向成熟)
第一課﹕得救的確據
- 何謂「得救」?
- 得救=信耶穌=作神的兒女=做了基督徒=有永生
- 得救的步驟﹕
- 你知道你本來是屬神的(創1﹕27)
- 你知道你的罪叫你與神隔開,要受罪的刑罰(羅3﹕23,羅6﹕23)
- 你知道你自己沒有辦法除去罪,你的行為不能使你得救(弗2﹕8-9)
- 你知道神愛你,又相信主耶穌是為你死了,使你得免罪的刑罰
(羅5﹕8,彼前2﹕24)
- 你願意悔改,邀請并接受主耶穌進入你的心裡,作你個人的救主(約一1﹕9)
2. 得救的公式﹕(弗2﹕8-9)
神的恩 + 你的信 - 你的行為 = 得救
3. 有沒有得救確據,對信徒有何影響?
- 有沒有得救確據,不會影響我們是否得救,但卻絕對影響我們能否活出豐盛的生命,如果信徒沒有得救的確據﹕
- 遇事時,可能會失去平安
- 未必會坦然無懼地到神那裡求幫助,或不相信神會聽我們的禱告
- 會趨向倚靠自己,以自我行為去討神的喜悅
- 未必可以完全接納自己
4. 如果你現在離開世界,你有把握到主耶穌那裡去嗎?
- 神是信實的(約一1﹕9);神的應許從沒有落過空(提後2﹕13)
- 「人有了神的兒子(就是相信耶穌),就有生命……叫你們知道有永生。」(約一5﹕11-13)
- 當人接納耶穌到自己心中作救主,神就給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
(約1﹕12)
- 神賜聖靈給信徒為「印記」,也是信徒「得基業的憑據」
(弗1﹕13-14)
- 聖靈會引導信徒明白真理;使信徒對罪更敏感;當信徒違背神的旨意時,聖靈會在他們心中責備他,并感動他悔改
- 人生觀、價值觀、道德觀趨向聖經的標準
- 內心有赦罪的平安,禱告蒙應允。對神信心加添,對人靈魂負擔增加……
- 實際生命的改變﹕待人接物的態度、對付自我、壞習慣的戒除等,這些都是生命改變的結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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